党委统战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党委联系党外人士的参谋和助手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政策,认真执行上级统战部门及学校党委的决定和部署,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实施意见。
二、负责联系民主党派、无党派等党外人士,了解并反映其意见建议。
三、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,履行职责,发挥作用。
四、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,会同党委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、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物的培养、选拔工作。
五、负责民族、宗教工作,了解和反映少数民族师生的意见和建议,实现最广泛的团结。
六、负责联系港、澳、台属和华侨、归侨侨眷、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,吸引他们为学校发展服务。
七、负责学校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日常服务工作。
八、组织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工作,积极开展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。
九、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